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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时间:2022-02-17 15:55:04  作者:房屋检测工程设计师  来源:房屋检测之窗  查看:6505  评论:0
内容摘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Shanghaifreetradezone)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是上海市的一项正在推进发展的自由贸易区项目。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该试验区成立时,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为...

 

认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Shanghai free trade zone)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由贸易区或上海自贸区,是上海市的一项正在推进发展的自由贸易区项目。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该试验区成立时,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为核心,辅之以机场保税区和洋山港临港新城,成为中国经济新的试验田,并将大力推动上海市转口、离岸业务的发展。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区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出任第一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大陆政府批准设立的首个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区,不同于实行普通贸易优惠政策的“加工出口区”,而是贸易伙伴之间通过签署协定,互相之间开放市场,逐步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并允许船舶自由进出,在服务业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自由贸易区有货物进出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和成员经济体之间无共同对外关税等四个特点。[1]设立自贸区可以促进地区进出口贸易和增加外汇,提高该地区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并增加就业促进地区整体经济发展。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出任第一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网络解禁

  2013年9月24日,Twitter目前正在招聘大中华区媒体合作主管,由其负责与名人和电视台开展合作,在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提升Twitter的影响力。众网友在看到这个消息认为Twitter此举和招聘蒙古国海军司令没什么区别,但事实上Twitter此举还是颇有先见之明的。[2]

  根据香港南华早报的报道,此前成立的上海自由贸易区有望在近段时间解除网禁,在自由贸易区能工作和生活的人们可自由访问Facebook、Twitter以及《纽约时报》等网站,而这些网站此前在中国大陆地区是无法访问的。

  南华早报称目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及中国电信均已获悉此事,而他们在上海自由贸易区中也将会面临国外对手的竞争,因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管理部门还将会邀请国外电信公司竞投区内互联网服务牌照。

  关于开放网禁的原因,南华早报才称“自贸区若要吸引外国公司投资,让外籍人士能够安居乐业,就必须打造一个宾至如归的环境。如果外籍人士不能登入Facebook或浏览《纽约时报》网站,便会认为自贸区与内地其他地区相比并无特殊之处”。

  当然,只有上海自由贸易区才会解除网禁,其它地区是不会享受这一待遇的。

  上海贸易区是国务院于今年8月底审批通过的,设立于上海浦东新区,范围涵盖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

 

发展历程 

  最早在2003年,陈良宇担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时就曾有过发展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意向和规划。

  1990年,中共中央部署浦东开发开放战略,上海经济一度在十余年的时间内获得年均两位数的快速成长,并走在中国大陆城市改革开放的前列。

  2003年2月,时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兼市长陈良宇在当年的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坚持整体推进上海国际化程度,大力改善上海城市发展软环境。要加快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管理体制和运作规则,全面提高上海的国际化水平,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创服务全国、融入世界的开放新格局”。同年10月,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对进入物流园区的国内货物实行“进区退税”、取消对物流园区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限制、适度放宽外汇管理,在当时的上海市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外高桥保税区也被列入了唯一的自由贸易区行列,这在当时被认为是上海市政府有意向将外高桥保税区建设成中国大陆境内首个自由贸易区。

  然而2006年陈良宇被革职,2007年俞正声接任上海市委书记。2009年,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承担上海浦东新区战略发展研究的重大课题。其中,最重要的分课为“上海浦东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研究”于2010年1月20日完成评审,并得到高度评价。随后相关报告被呈送国务院,这份报告被认为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方案雏形。

  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之后,韩正当选为上海市委书记并力促上海的改革发展。韩正发表文章指出:上海到了没有改革创新就不能前进的阶段,上海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关键要在“强化改革推动;强化市场作用;强化创新驱动和调整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即“三强化、一调整”努力推进上海的改革发展。[3]

 

立项进程

  2013年1月,有报道称上海市正在研究规划建立中国大陆首个自由贸易区——上海浦东自由贸易园区可行性方案,并可能将于年内启动。2013年3月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上海等地调研,并表示:鼓励支持上海积极探索,在现有综合保税区基础上,研究如何试点先行,在28平方千米内,建立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而这28平方千米是当时上海市市长杨雄所负责的上海市综合保税区之统管范围。

  2013年上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上报国务院审批。2013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称此举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据媒体报道,在该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李克强在中共十八大结束后,即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发表谈话强调改革是发展的红利并力促推进深化改革开放。上海自贸区试点项目在立项过程中曾遭到不小的反对意见,但李克强力排众议终使该方案获得批准。

  2013年8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千米。”

  据媒体报道,在该项目的推进过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李克强在中共十八大结束后,即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发表谈话强调改革是发展的红利并力促推进深化改革开放。上海自贸区试点项目在立项过程中曾遭到不小的反对意见,但李克强力排众议终使该方案获得批准。

  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曾表示:在中间的筹备环节,总书记还专门听取了汇报。到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讨论;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了专门讨论。决策如此迅速、如此快、如此高层,这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推动,总书记、总理直接推动,要不哪有那么快。

  2013年8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千米。”8月25日,上海市出台42条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上海要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争取先行先试,使国家金融改革、创新有关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8月26日,为解决有关法律规定在上海自贸区内的实施问题,据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决定草案,《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文物保护法》这4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拟在上海自贸区范围内暂停实施,时间为3年。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为自贸区揭牌,上海市市长杨雄和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出席并进行了发言。

 

规划方案

  上海自贸区试点所规划的28平方千米范围包括:洋山保税港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以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块区域。

  依据国务院通过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海自贸区试点将有以下规划与政策:先行试点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及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措施,并采用循序渐进的开放政策,优先开放企业法人的人民币自由兑换;上海自贸区试点也有望成为中国加入“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首个对外开放窗口,为中国加入该协议发挥重要作用。该方案最终将可能落实到金融、贸易、航运等五个领域的开放政策,以及管理、税收、法规等五个方面的改革措施。

  此外,在金融领域,上海自贸区试点还将试点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汇兑、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产品创新等,也涉及一些离岸业务;在贸易领域,上海自贸区试点将实现“国境线放开”、“国内市场分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监管服务新模式,这是上海自贸区试点与目前上海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

 

方案公布

  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为全面有效推进试验区工作,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战略要求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扩大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把培育功能与政策创新相结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完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管理领域,实现高效监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体现投资者参与、符合国际规则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援助等解决机制。

   (二)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

  2.扩大服务业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具体开放清单见附件),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4]

  3.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4.构筑对外投资服务促进体系。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创新投资服务促进机制,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形成多部门共享的信息监测平台,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和年检工作。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投资股权投资母基金。

   (三)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5.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提升我国在全球贸易价值链中的地位。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专用账户的服务贸易跨境收付和融资功能。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发展离岸业务。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开展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扩大完善期货保税交割试点,拓展仓单质押融资等功能。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管理咨询、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鼓励设立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按照国际标准采信其检测结果。试点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维修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

  6.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发挥外高桥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国际枢纽港的联动作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加快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推动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支持浦东机场增加国际中转货运航班。充分发挥上海的区域优势,利用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在试验区实行已在天津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简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流程,形成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

  (四)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

  7.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

  8.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金融市场在试验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在试验区内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培育发展再保险市场。

   (五)完善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

  9.完善法制保障。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针对试点内容,需要停止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中,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三年内试行。各部门要支持试验区在服务业扩大开放、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三、营造相应的监管和税收制度环境

  适应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的需要,创新监管模式,促进试验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货物贸易深入发展,形成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同时,在维护现行税制公平、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为导向,完善相关政策。

  (一)创新监管服务模式。

  1.推进实施“一线放开”。允许企业凭进口舱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探索简化进出境备案清单,简化国际中转、集拼和分拨等业务进出境手续;实行“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模式,创新监管技术和方法。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以贸易便利化为主的货物贸易区域和以扩大服务领域开放为主的服务贸易区域。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深化功能拓展,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2.坚决实施“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优化卡口管理,加强电子信息联网,通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分析等加强监管,促进二线监管模式与一线监管模式相衔接,推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加强电子账册管理,推动试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试验区内企业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可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如有专项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仍应按照专项规定办理。推进企业运营信息与监管系统对接。通过风险监控、第三方管理、保证金要求等方式实行有效监管,充分发挥上海市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加快形成企业商务诚信管理和经营活动专属管辖制度。

  3.进一步强化监管协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为原则,加强各有关部门与上海市政府的协同,提高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服务保障能力。试验区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实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加强海关、质检、工商、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

   (二)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

  4.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5.实施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

  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扎实做好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筹领导和协调试验区推进工作。上海市要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先行先试任务,按照“成熟的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要求,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计划,抓紧推进实施,并在推进过程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试验区建设好、管理好。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

  一、金融服务领域

  1.银行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20 货币银行服务)

  开放措施(1)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2)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2.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812 健康和意外保险)

  开放措施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

   3.融资租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J 金融业——6631 金融租赁服务)

  开放措施(1)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2)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二、航运服务领域

  4.远洋货物运输(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21 远洋货物运输)

  开放措施(1)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2)允许中资公司拥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

  5.国际船舶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539 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服务)

  开放措施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

   三、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19 其他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5179 其他机械及电子商品批发)

  开放措施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四、专业服务领域

  8.律师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21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开放措施   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  

  9.资信调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95 信用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10.旅行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71 旅行社服务)  

  开放措施   允许在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11.人才中介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62 职业中介服务)  

  开放措施   (1)允许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以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2)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由30万美元降低至12.5万美元。  

  12.投资管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11 企业总部管理)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13.工程设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M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7482 工程勘察设计)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为上海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14.建筑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E 建筑业——47 房屋建筑业,48 土木工程建筑业,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开放措施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五、文化服务领域

  15.演出经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41 文化娱乐经纪人)

  开放措施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

  16.娱乐场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911 歌舞厅娱乐活动)

  开放措施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六、社会服务领域

  17.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教育——8291 职业技能培训)  

  开放措施   (1)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2)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18.医疗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卫生和社会工作——8311 综合医院,8315 专科医院,8330 门诊部  〔所〕)  

  开放措施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注:以上各项开放措施只适用于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企业。

 

入驻企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9月29日举行挂牌仪式,当天国家有关部门及上海市领导为第一批入驻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颁发了证照。首批入驻自贸区包括25家企业和11家金融机构,其中11家金融机构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浦发及上海银行8家中资银行,花旗、星展2家外资银行,和交银金融租赁1家金融租赁公司。

  首批进驻企业具体名单:

  【25家企业】

  1、上海百家和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百视通、美国微软全球金融)

  2、卜蜂进出口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泰国正大集团)

  3、上海盛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盛大集团)

  4、上海东方明珠[8.99% 资金 研报](9.58, 0.79, 8.99%)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东方明珠集团)

  5、广视通网络通信发展有限公司(SMG、国家电网)

  6、上海跨境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方支付)

  7、上海东方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方网)

  8、上海泛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硅谷天堂资产、盛富投资、山水控股)

  9、上海亚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铁物资、中信证券[2.83% 资金 研报](12.36, 0.34, 2.83%)、上海乾阳投资管理)

  10、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交所)

  11、上海中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盐业)

  12、上海汽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13、世天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荷兰世天威)

  14、上海布瑞克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球网交所、金砖国家创投基金、成都中美基丕基金)

  15、联碧德(上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碧德)

  16、艾摩珂海洋工程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芬兰Almaco(爱买客)集团)

  17、法巴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法国巴黎银行)

  18、上海运力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汇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宏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9、上海浦东保时捷[2.16%]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时捷)

  20、杰尼亚(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意大利杰尼亚控股公司)

  21、弘毅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弘毅投资有限公司)

  22、申银万国[-1.17%]智富投资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23、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中国太平[-1.74%]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0.98% 资金 研报]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大众保险股份邮箱欧诺公司上海市自由贸易区支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家中资银行】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浦发及上海银行。

  【2家外资银行】

  花旗、星展

  【1家金融租赁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

 

区域影响

  有媒体认为,中国的新一届总理李克强力排众议推进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设立显示出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推动经济改革的决心。而香港《南华早报》7月15日发表题为《上海是展示李克强经济学的橱窗》的文章,指出李克强已下定决心选择上海作为第一个橱窗,展现“李克强经济学”是如何发挥作用将中国从硬着陆的风险中拯救出来的。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设立还被认为将使上海的港口、机场、仓储、地产以及金融服务等行业获益,并大幅促进上海的离岸经济、港口经济和总部经济的发展,同时给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发展以正面辐射效应。由于自贸区对人员进出未设限制,因此对于上海市民和其他中国民众而言,上海自贸区的成立将方便他们的生活,在未来可以以较低的价格买到进口的商品,以前无法购得的游艺设备也能在自贸区购买,自贸区内未来还可以直接“海淘”,商品通过物流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

  另一方面,香港媒体指出,上海自贸区试点的建立可能会导致区域内地产价格飙升。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获得立项后,江苏等周边地区亦开始应对其可能对自身发展产生的影响及可能获得的效益。在上海自贸区试点获得批准之后,中国大陆其他地区如:舟山、重庆、天津等地区均纷纷跟进,推出本地区的自贸区规划项目以求获得政策利好,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面对这种情况,亦有评论指出: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质上是在分享“政策红利”,有可能引起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对于中央政府而言,一碗水很难端平。而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的着眼点应是改善民众的生活,因此除了扩大对外开放之外,更重要的还应当努力扩大内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Shanghai_free_trade_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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